各位好:  我有如下几个比较烦琐的问题向大家请教,由于自已本身不懂,问得不是很专业,所以只能表述大概的意思,还望大家谅解.  1:如何取得上海市户口中除了通过婚姻因素(即另一半为上海户口)及好像有一条:有一年以上的人才类居住证---这一条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2:持上海的蓝印户口即是上海户口了吗?即可享受上海本地户口一样的待遇四金政策吗?还是有什么区别?  3:现在是外来人员末取得上海市户口前是否只能享受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这一项政策,其他四金中的任何一条都不行吗?是否有其他办法取得其中的几金?符合什么条件?我听说企业性质不同,外来人口有的是可以享其中的几金的,是否有此?  4:如果双方均为非上海市户口,在上海居住,以后子女从幼儿园开始是否会产生非本地户口的特殊费用?具体地说:幼儿园期,小学期,初中期,高中期各有什么不同费用?  有哪几点您能回答的,烦解答一下,谢谢各位了.

热心网友

给你个链接

热心网友

目前上海的蓝印户口政策取消了,改为居住证.居住证有好几类(投资、人才引进等),上海目前规定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或以上的、编号是CR或CW打头的外地人,可以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在上海缴费满15年后,到退休年龄时可享受与上海市民同等养老待遇(缴费其间当然还有医疗等待遇)。上海的社保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你指的四金可能是前三项加公积金,公积金是由银行组织的,不属社会保障范围。如果不符合条件,可以参加外地人综合保险,他由养老补贴、大病医疗、工伤保险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