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考国税,笔试面试双科第一,体检检查出一个问题,肝管结石。体检医生跟我说是三级肝内胆管结石,对身体基本没影响,所以叫我不用担心。可第二天,天上打了一个雷,电话里告诉我体检不过关,我被取消了录用资格!我知道公务员录用有个体检标准,我也知道体检标准的立足点一是不得有传染病,以免传染给将来工作所接触的人群;二是不得有严惩疾病,以免因病不能承受工作压力。通知我体检不过,我随后到海南最大最权威的农垦医院检查,找了院长跟另一位结石专家,两位专家为我彻底检查后都说只是个小问题,一不影响健康二不引起黄胆三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就这么一个一不影响健康二不引起黄胆三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的肝内胆管结石,把我从公务员美梦峰上拉了下来。人家叫我去告人事部门,说这是他们没理,肝内胆管结石硬是说是胆结石而不管到底这结石影不影响工作学习生理健康。搞一刀切。可我那有这个胆,一没钱二无靠山三无精力,除了自认倒霉我还能做什么?小三阳可以报考了,艾滋病携带者不得岐视,肝内三级胆管结石靠边站!公务员录用标准是立足于什么标准,可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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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为你感到难过。第二,我劝你最好认命,勇敢地承认这个事实,如果有可能,最好再选一个部门,争取来年赢得更大的成功。第三,不要再为既定的事实劳神伤脑,那样会使你陷入一种恶性的循环。你能取得双试第一,说明你有着非凡的实力,这次机遇的错失可能是另一个成功的起点,通往幸福的路不止一条,当一扇门关闭时必然会有另一扇门打开,我们最重要的是敢于去发现。我相信你能早日振作起来,也希望你能祝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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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为你感到难过。第二,我劝你最好认命,勇敢地承认这个事实,如果有可能,最好再选一个部门,争取来年赢得更大的成功。第三,不要再为既定的事实劳神伤脑,那样会使你陷入一种恶性的循环。你能取得双试第一,说明你有着非凡的实力,这次机遇的错失可能是另一个成功的起点,通往幸福的路不止一条,当一扇门关闭时必然会有另一扇门打开,我们最重要的是敢于去发现。我相信你能早日振作起来,也希望你能祝福双试第二的人,因为你的落聘他上去了,在他眼中你就是他的上帝,谁是你的上帝呢,自己来主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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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god,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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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让人气愤了!应该找个说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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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中央驻本省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体检医院和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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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中央驻本省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体检医院和医生  第三条 政府人事部门直接组织或委托用人部门组织拟予录用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第四条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确定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为体检医院。  第五条 体检医院应指定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作为总检医生。各科的主检医生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任职资格的医生,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丰富的体检经验。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条不率地、准确地完成各项目检查。  第六条 体检医生如与被检考生有三代以内血亲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七条 考录监督机构有权要求复查,体检医院和有关医师必须配合。                 第三章  体 检 程 序  第八条 考生应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表”,贴上一寸免冠正面近期照片。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用人部门指定领队人员,领队人员应把全部表格依次整理并交给各有关项目的体检医生。体检医生应核对受检者与体检表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应立即向领队人员报告。受检者依次受检,检查医生应如实填写体检情况。一个科目检查完毕后,领队人员把全部表格依次整理,交给下一个科目的体检医生。全部科目检查完毕,总检医师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然后签名并加盖公章,交给体检领队人员。  需要复查才能确切判断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用人部门指定专人带考生到指定医院作进一步体检。  体检工作结束后,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用人部门公布体检结果并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四章  体检科目及其标准     第九条 体检科目包括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外科、内科,同时兼做血常规、尿常规、胸正位片、肝功乙肝五项(五项全阴性和抗HBS阳性为合格,其它四项阳性为不合格)、丙肝抗体、梅素血清。对个别考生因怀疑有其它疾病,可根据医生决定作必要的其它科目检查。  第十条 体检标准  眼科  双眼裸视均在0.6以上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病理性眼球突出,无影响视力的白内障,无青光眼,无视网膜、色素膜疾病等。  耳鼻喉科(口腔科)  面部无畸形;无反复发作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肿块及咽、喉疾病;无严重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双耳听力正常(4米耳语检查)、无慢性化浓性中耳炎;无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无严重牙周炎。  外科  男性身高1.60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体重40公斤以上,肢体无畸形无残疾;肛肠无严重痔疮;无泌尿系统及其它外科疾病。无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无性病、麻风病和周身性较严重皮肤病,无重度腋臭,无纹身。  内科  血压:收缩压在90—140毫米汞柱之间;舒张压在60—95毫米汞柱之间;心率每分钟为50一100次之间;无心血管、脑血管疾病、精神科疾病;无严重支气管扩张及哮喘;无严重胃病、肝病;无内分泌系统疾病、糖尿病、甲亢;无严重贫血、风湿病、泌尿系统疾病,无严重的其他内科疾病,无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等。  其它  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遗尿症、夜游症、晕厥症、神经官能症。无脑外伤后遗症或颅内异物,无恶性肿瘤。  各项常规检查均在正常值范围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适用于录用一般性职位国家公务员。对录用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录用残疾人的体检标准,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注:除公安、监狱、劳教等部门另有规定外,均按此办法执行)  2005年春季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当年3月5日前结束。除了录用人民警察外,如果3月6日前人事部、卫生部颁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按照该标准执行。如果3月6日人事部、卫生部尚未颁布实施体检标准,仍然按照我省2004年秋季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  检查的具体项目与标准,闽人录[1996]25号有明确规定外,对乙肝检查判定作如下修改:即病毒性肝炎检查结果判定标准: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即病毒标志物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原(HbeAg)、丙肝病毒抗体(抗—HCV)、丙肝病毒RNA(HCV RNA)为阳性],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基转移酶(AST)检查结果正常的,为合格。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基转移酶(AST)检查结果持续正常半年以上的,为合格。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检查结果持续正常2年以上的,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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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电话通知,地球人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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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指定医院查的楼主,这个应该是有关系的人把你给撇下了 现在的很黑暗,节哀顺便~~~~我相信你是有实力的 下次努力~~或者做其他工作,天下路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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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放弃,去人事部讨个说法,人事部的领导一定会理解你的心情!打电话去问吧!号码可以114查,重要的是你自己不要放弃,打电话时你的态度要好,要说得让他们同情!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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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弟,有没有人知道体检是政府部门找医生体检 还是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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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这就是中国不公正的表现之一,这么多年中国不是一直在讲什么民主、自由、平等吗?可是真正实现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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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叫你爸不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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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录用部门吧,也许是把你的病历搞错了呢?!借机适当给他们一点压力,先探探对方口气,再想下一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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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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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我觉得还是把事情搞清楚的好,不然憋了一肚子气会很不舒服的,现在的社会并没有那么黑吧,我考广东省直的,感觉还挺透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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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不能这样放弃。马上去与人事部门交涉吧。现在至少谁都没有接到最后的录用通知书,你不要过早放弃希望。但是如果有人和你并列第一,身体状况比你好,那你只有认命了。国税毕竟是个热门。凭你的实力,来年再考吧!不要灰心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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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肯定是有人有关系把这个名额留出来了,我爷爷是一个高官,他劝我不要考公务员,有关系的人太多了,大把大把的钱塞进去,都不一定能得到回报。所以我还是选择了做科研,在一个研究所老老实实做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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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很黑,地方上的更加,所以,第一,整理资料,去找人事部门、组织部门申诉一下,先不管有没有用,但是,这样心理好受一点。然后,就是不要难过了,我身边有一位朋友也和你一样,他也是全程参与,最后找了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把他涮下来,后来,他找了人事、组织部门,但还是没用。所以,先要有心理准备,然后去申诉。希望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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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遭遇是很可悲的,这是我国现有人事制度的弊病之一.你应该去申诉,就找省人事部门,用书面申诉,口头申诉可能无法印证.也可同时向人事部反映,让他们给你一个明白的回答.同时也要有两手准备,不被录取就自谋职业,自己有实力,视野广一点,干吗可着一棵树吊死人呢?三百六十行,没有必要专拣小路走,你非要当官发财呀?当官不发财又如何呢?当了官发了财进班房又如何呢?当官不贪能发财吗?不义之财得到手能有好报吗?不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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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遭遇是很可悲的,这是我国现有人事制度的弊病之一.你应该去申诉,就找省人事部门,用书面申诉,口头申诉可能无法印证.也可同时向人事部反映,让他们给你一个明白的回答.同时也要有两手准备,不被录取就自谋职业,自己有实力,视野广一点,干吗可着一棵树吊死人呢?三百六十行,没有必要专拣小路走,你非要当官发财呀?当官不发财又如何呢?当了官发了财进班房又如何呢?当官不贪能发财吗?不义之财得到手能有好报吗?不要悲观,不要丧志,坏事也许就是好事!就看你怎么对待,我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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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管结石在医学上也属于胆结石的一种,而且既然你现在有结石出现,以后会有继续增多、病情加重的可能,也许是因为这点吧。不过,不论事情情况搞一刀切确实是不好的,这就是本本主义的作风吧,没办法。强烈建议你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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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不录用你是另有原因,说不定还是另有阴谋,指不准就是被哪个走关系的给顶了,而说是因为你的体检不合格,也不过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如果你也能有些关系的话,就赶紧去找找吧,考公务员很多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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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应该去找人事部说理,说理不行就向媒体反应这个让它曝光,原后再去告他们,我最看不顺眼的就是哪些公务员有了个一官半职后就在哪儿做威做福的。让他们知道法律是人人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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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找人事部门,有什么好怕的?没有正当理由的是录用机关,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