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受到性侵害时主动向施暴方提供保险套会不会给性侵害的界定造成困难?性学专家和医务工作者都建议,为防色狼女性最好随身携带套子,在无法避免时使用可防爱滋等性病感染,也可防止意外怀孕的痛苦,可是这种请求对方使用保险套的行为会不会给性侵害的界定造成困难?因为性侵害是指在违反一方意愿的情况下强行进行性行为,那请求使用保险套会不会被认为是默许对方实施性行为?那应该如何保障女性的安全?

热心网友

不会,受侵犯妇女这种提供保险套的行为视为被迫自卫,事后及时报警一样按强奸罪论处.对方狡辩妇女默许性行为不会被接受.

热心网友

我想应该不会吧。女性在遭受侵犯的时候应该尽可能的减少要受的伤害。不管女性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做了什么,侵犯的性质是不可改变的。不管是犯罪成功还是未遂,都改变不了犯罪的事实

热心网友

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 遭到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