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老妈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村子集体建的,当时都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一直没有过户,但双方都承认买卖关系,去年村里要集体办房产证,却不给我家办,原因是老爸老妈已经有一套房子,再拥有的房子就不给办证,现在住的房子老爸老妈已经住了五年了,请问怎样才能使这套房子属于老爸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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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也是集体成员?买房时怎么约定的??可以到办理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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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政策确实有每户只能持有一块宅基地的规定,如果产权办理部门以此为由拒绝办理,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是村委会以此为由拒绝出具相关办理凭证,那么村委会的做法就侵犯了你父母的合法权益,理由非常简单,房子是村子集体建的,在你父母与村委会建立买卖关系时,你父母已经拥有一套房子的事实客观存在,但村委会卖给了你父母,且只是因为当时都没有办理产权证,所以一直没有过户,所以,造成现在的状况,责任应当由村委会承担。你父母有权要求村委会出具相关材料,并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发证。假如村委会坚持不予办理,你父母可以依据手中掌握的当时买房的所有手续,向上一级机关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村委会,按照购房合同或协议办理相应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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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拿着双方买卖的协议到乡镇府要求他们为其办理房产证。  但法律规定,农村一户只能占有一处宅基地。是不是多占了,只有你们自己知道,如果你觉得你是合理的话,你可以直接找房管部门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