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和保安公司签的合同,请帮忙看一看有什么不平等的?谢谢!
(七)4、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200元;合同期内如果乙方突然离岗,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300元,并终止合同,要求乙方交回使用的公用物品以及保安标志,如乙方丢失保安标志,应赔偿30甲方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它损失。现在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个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比较祥细,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