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国安皇马的事情不禁让我想起来一件事情(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初在制定中超规定的时候足协不是有个规定说2年内所有中超俱乐部的名字不准带企业名称吗,名字可以象NBA那样地名后面加中性名字(如修斯顿火箭),怎么现在还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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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规定了的,但是由于各俱乐部的反对,也只好作罢,因为俱乐部的大部分收入都是来自与冠名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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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足球发展的必经道路 ,再忍忍吧我真害怕有一天诸如“护舒宝”之类的企业赞助球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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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足球的发展规律就是不要带企业名,太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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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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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早就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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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带企业名, 像“天津康师傅”, 等名字,快恶心死了!!毫无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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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得不到各俱乐部的响应早就废除了。(目前仅上海国际改成中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