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各方对此三间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三间应如何处理?()  A.由丙独自继承  B.由丁独自继承  C.由丙、丁平分遗产  D.由甲、乙所在村所有

热心网友

选B 继承顺序是先配偶后兄弟姐妹首先三间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两人平分 各一间半其次甲先死 则由其妻乙继承他所有的一间半 乙死则其所有的财产也就是三间房屋由其妹丁继承

热心网友

c.他们都是合法的继承人.

热心网友

可怜的阿丙

热心网友

B 甲死后乙为其唯一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则乙在昏迷去医院的途中就得到这三间房 乙死后三间房作为乙的遗产由其妹丁继承

热心网友

b

热心网友

b

热心网友

B

热心网友

选C。

热心网友

C继承顺序先父母子女,后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子女,就由兄弟姐妹继承!不知原题给的答案是哪个?

热心网友

选B甲死乙继承乙死丁继承

热心网友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