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有了两个小孩了,还没有领结婚证。小孩都上户口了。现在政府知道了,要强行抓我女朋友去结扎并且要交一大笔罚款。还打算取消我父亲的救济金,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去做才对?新婚姻法里有关于我这方面的解释吗?先谢谢各位了!

热心网友

按照法律程序你的小孩是上不了户口的.因为你们没有结婚,就没有准生证,所以派出所一般是不给上户口的. 致于处罚问题,应当根据你们省的有关规定,怎样处罚,处罚多少,这都是有规定的. 致于取消你父样的救济金,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 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或民政部门咨询一下,是否有这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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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属于合法,但取消你父亲的救济金是不和法的,你可以在他执行后,进行行政复议.

热心网友

未领结婚证即属非法同居,婚姻法中是没有这方面的解释的。你生育了两个小孩,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当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由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至于其他处罚,好象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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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你地方的省级规定,未婚先育本身就违法,按照安徽省的规定,要交纳2000--5000元的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