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介绍,向业主私下购买了一套清水房(此业主是该楼盘的建筑商,该房据说是开发商抵押给业主的欠款)。 业主提供了中国银行贷款合同(2004年10月开始,已交13个月月供)及抵押担保合同,契税发票、首付款等收据,我已经和他签定一份协议,首付了3万给业主并缴纳了大修基金,余下的款项等明年过户及后中国银行变更贷款合同后付给他。 不知我的风险有多大?到时该如何过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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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管所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