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级别管辖异议的提出,在过了15天后提出,法院会受理吗?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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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异议(包括级别管辖)的提出,根据诉讼性质的不同,其时限也是不同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管辖异议的提出分别为15天和10天,因此,超过15天再提出管辖异议,违反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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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也就是一个民事案件究竟由哪一级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第一审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提出级别管辖的异议的时间应在答辩期之内,即收到起诉状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