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建设部领导你们好:今天我们全国各地的经租房业主代表来到建设部,是希望建设部的领导能够召开一个“关于经租房问题听证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第三十五条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我们要求建设部领导能够体谅我们的心情,因为我们这些经租房业主已经为此事,连续争取权益五年了,我们希望建设部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符合国家宪法规定的答复。我想我们的这个请求建设部领导会答应的。  我们根据中央维护社会稳定的精神,按照谁主张谁担责,谁主张谁受益的法律原则 ,经租房问题可以分期分批的逐步解决。这也是从中央维护国家稳定、保证社会和谐的精神出发,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的生活困难问题。毕竟他们为了国家的建设,把房屋让国家无偿使用了将近半个世纪了。请建设部领导能够按照新时代的精神,抛却旧的观念、文件,积极的解决实际社会问题。               撰稿人:北京梁景禄 1101011 517 北京市东城区西公街26号 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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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问题,发错地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