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单位交到97年,然后就一直没有交了 ,现在新单位必须叫个人补上欠费,才能续交 ,合理吗?(需要补10000元左右)

热心网友

按有关规定是这样的。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是一种保障,对个人有利。你可以从原单位停止缴纳至新单位缴纳的时间段里按最低的一档来缴纳,既不影响你的缴费连贯性,又可以减少你的一些负担。

热心网友

你如果其间一直在这个新单位工作而没有交费,那是应该补交的.(可能本来就是被劳动监察查获的.)否则,你就是失业人员类型,缴不缴费是自愿的,就是缴费也应该自己缴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而不是由新单位补交.

热心网友

没有必要,因为养老保险是只要累计购买满15年就可以了,新单位让你补交,完全是无理,你可以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