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的父母离异,房子是母亲的,之后又母亲结婚,没过几年,母亲病逝,后爸再婚,住着母亲留下的房子,现在要拆迁,这房子是由女儿继承,还是有后爸继承,从法律角度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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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孩的母亲离异后又再婚,直至病逝,如果没有在婚姻存续期间,自愿将原属于自己所有的房屋,变更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则该房屋应作为遗产,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照《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排除女孩有其他亲人,该房屋应由女孩及其继父共同继承,即每人各拥有该房屋的50%产权,拆迁补偿属于他们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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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法易 行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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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为其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其病逝后,成为遗产; 其女儿和后爸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两者各享有50%的产权。 如得拆迁也是如此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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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房屋为其个人财产,在其病逝后,女儿和后爸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两者各享有50%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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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母亲和您继父的婚姻关系中,房子属于您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在您母亲去世后,在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依法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通常情况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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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错了房子应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继父基于婚姻关系,可以继承母亲的一半财产所以,房子应该女儿和继父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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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啊!夫妻离婚后,该房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判给谁所有权就是谁的。女方再婚后,如果在婚姻维持期间死亡,其夫是第一继承。现在是女方死后,男方又婚,所以孩子应当是第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