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在电脑商场买了一个鼠标,可是使用不到20天就坏掉了.于是我去商场进行更换.换了以后拿回来还是坏的。不能使用.这种多次,让人很气愤.花了很多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要求退货?还有,在换货的过程中,我拿到新货,它的保修期限是从我的第一个产品(就是已经坏掉的那个)的购买时期算,还是从我换的新货的日期开始算.麻烦有谁可以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热心网友

根据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所以你当然可以要求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你的保修期是从你拿到新货开始.

热心网友

1:售出商品如因质量问题,商家有责任和义务予以维修或退换。2:保修期应从你所更换的新商品之日算起。

热心网友

要看是什么原因坏的,如果是质量原因,那么,商家自然要承担责任的; 商家应当为你换货,直到退货。 如果是你自己的使用问题,那么,不能责怪商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