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小儿三岁,预去派出所改户口上的名字,不知如何办理,请教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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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姓名变更,应由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写出书面申请交属地派出所,并在户口薄上做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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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证明信、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但是 改名字的确非常麻烦,我给小孩改名字跑了好几回,最后托了个熟人才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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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拿着户口本直接去办户口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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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 公民享有姓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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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拿户口簿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就行了.挺方便的.接下来该如何做就由他们告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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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经历过(经历的时候还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