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准备和老公离婚,但有些疑问,请专家帮忙解疑:如果夫妻结婚后,没有书面约定,但事实上两个人都各用各的钱,这样算共同财产制吗?还有婚前的订金和首饰该怎么分割?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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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中的“应当”就是“最好”的意思,因为书面约定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既然有最好就该还有较好、好等其他方法,比如:录音、录相、或者宴请一大帮见证人等等之类的。法律不能只认定一种方法,所以用了“应当”这个词。其实,对财产的约定第19条说得很明确,你上面所写的只是第19条的第一档,后面还有第二档和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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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离婚后都是平分。可能法院酌情,分的时候有些差别。根据子女的抚养情况,老人的赡养情况,已经2人的收入水平等等。有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婚前公正过的,还有其中1人受到他人财产赠与的,还有其中1人继承的遗产等等这些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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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夫妻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 夫妻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 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 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 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该《意见》同时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以上规定,在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建立了夫妻关系后,至解除婚姻关系前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合法收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夫妻双方没有不同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结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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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有特别约定,结婚后各自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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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所谓的: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其中的应当是什么意思??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有时候会有稍微出入的,因为条文规定的不可能面面俱到. 没有约定的肯定是按共同财产,但是没有形成书面约定却已是现实的呢?请问司法实践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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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如何界定婚前个人财产一样,《婚姻法》都有明确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例中,夫妻结婚后,由于没有书面约定,尽管形成事实上两个人各用各的钱,但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前订金(不含已交付女方家庭部分)及首饰,除女方自有的外,都应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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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你们虽然事实上是自己用自己的钱,但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的订金和首饰属于赠与行为,应当作为被赠与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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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双方有约定的及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财产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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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各花各的钱,就是"AA"制,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应视为共同财产.婚前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订金和首饰因是一种赠与行为,.一般情况是不能要求返还的.除非一方因给付行为导致生活困难,法院可以支持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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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女方的首饰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其余都属于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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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5、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6、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