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重庆一商场,乘自动扶梯下楼时,刚下扶梯,由于扶梯端部与楼层交界处有一约一米长的斜面,致使我在该处滑倒,导致右脚骨折,现商家已同意付费治疗。由于骨折,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很多困难,请问处理这类问题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商家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在赔理方面都有些什么具体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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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商场下楼时,因自动扶梯设计问题导致右脚骨折,造成人身伤害,商场表态同意付医疗费的态度还是比较积极的。但人身伤害决不仅仅是医疗费那么简单,还包括方方面面许多实际问题,具体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商场应承担的责任:“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人身伤害赔偿涉及的范围及内容较多,建议你到爱问共享材料中下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便做到心中有数,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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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造成财产或人身等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所以,商场有这个义务对你的医疗费、误工费、补助费等予以赔偿。  如果伤残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伤残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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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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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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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答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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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电梯厂家也有责任,他做的扶手电梯关没有高与平台一致,厂家应该已遇见这种危险性而没采取措施,又或此电梯为次品又或是商家明知是次品以低价购置。以美国麦当劳赔偿一个老太巨额赔款为例,只是因为老太在餐厅里行走滑倒磕掉了一个牙齿,虽然可能因为老太年纪太大,如果换了一个年轻人就不会有什么事,但是老太走路这个行为本身是合理和正常的,因此麦当劳自然无话可说,但是像你那样倒霉的不注意行为,本身也可能有错误的。在过往法庭判决的有关场馆经营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民事责任及场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中,都说明商场该负绝大部分甚或全部的责任,为此一般场馆经营者都有买此类保险的。法律对受害人的举证不可能要求过高。在归责原理上,过错有主观和客观两种属性。此时受害人对经营者存在疏于安全保护义务过错的举证只要达到一定的客观认同度就可以了。实践中,受害人对经营者过错的举证其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困难,因为很多时候,损害事实本身就可以证明该“过错”的存在。建议你问经营者说明情况及你所希望的诉求,如:除费治疗费用外应加上1。 不能上班的工资赔偿(因为你在疗伤休养期中该是在上班赚钱的)2。 疗伤休养期的护理费用(如你行动不便、经医生证明需有护理人员的话)3。 对此事故的一定的金额赔偿(以上种种都是必须要赔偿的,因为是可以不发生的事故而发生了,虽说可能是意外,但既然是经营者的过错、那就有赔礼道歉的必要,而赔礼道歉的体现莫过于用金钱为上)如果同意你的诉求,双方签定一“事故最终赔偿协议书”金额自行商议注意:如赔偿协议书不是最终的话即“事故赔偿协议书”或““赔偿协议”又或内容没有提及此协议为‘最终赔偿协议’的话那在收赔偿金以后、如在病情发生变化时你还可以再要求赔偿直至满意为止反之、如果经营者不同意你的诉求的话你该在扶手电梯的质量及安全上搜集证据除经营者(第一被告人)外、扶手电梯的生产者(第二被告人)、经销者及安装者(第三被告人)一并告上与本地的有理赔经验的律师商量该如何状告吧祝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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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现以外,我向你慰问,而且你在商场不是在你家里,所以商场必须向你进行医疗,生活的赔偿,至于具体的方法大体:你先找商场进行调解,这是最好的\也是最快的解决办法,实在不行再起诉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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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找律师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