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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完成后做空机制将出现(点评) 第一财经日报 2005-10-26 7:24:2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一位高层近日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在A股市场建立做空机制的课题已经结束,最近中国证监会已经验收了这个课题方案。 该人士表示:“这个方案是一个很成熟的研究课题,现在证监会如果要推出的话随时都可以,要不了多长时间,估计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后,做空机制就会光临市场。”在这个方案中包括了沽空的期权、指数的期权和期货等等。 他指出,对于一个健康成长的资本市场而言,有这样一个工具非常重要,做空机制推出后,机构运用做空机制进行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的能力可以体现他们的专业性,有利于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他举例说,美国通用电气(GE)50%的收益来自于其金融部门,而这些收益的大部分都是通过套利(arbitrate)的方式获得的,如ET F的套利以及双边做个股的期权。 不过,他提醒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这些资产管理机构,衍生工具广泛推出以后,可以提高市场的定价效率,但是对共同基金和养老金等的投资运作也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形成了一定的挑战,这就要求投资管理机构的操作水平有一个很大的提高。 他说,做空机制的推出是国家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重要步骤,其实是金融市场的对内开放。现在我们只是重视了对外开放,国外金融机构进来以后,正是抓住我们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现状,把濒临倒闭的证券公司当作便宜货拣,所以国内证券市场的管制制度到了应该对境内机构解除的时候了。 在A股市场是否应该推出做空机制,在市场上一直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远没有成熟,投资者水平比较低,风险控制能力很弱,承受能力脆弱,推出做空机制后,某些机构趁势砸盘,整个股票市场将会狂跌,风险会非常大。 而相反的意见则认为,做空机制就是为了管理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也能够发挥机构投资者专业理性的理财水平,目前单边市的模式,其实才存在很大的风险。 关于在中国A股市场推出做空机制的最新官方言论是10月18日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主任杨迈军在北京召开的资本市场论坛上的演讲。他说,金融衍生品的试点应该首先从股指期货开始,等条件成熟后,可以逐步开展债券利率期货的交易。同时,他认为,至少要在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得更充分一些,市场更稳定一些以后,股指期货才能开始试点。 证星点评: 周三有媒体透露,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在A股市场建立做空机制的课题已经结束,最近中国证监会已经验收了这个课题方案。意味着内地证券市场设立双向制交易制度已为期不远。 近期市场中关于做空机制的话题颇多。记得早在九月中旬举办的“2005年中国企业高峰会论坛”上,上证所副总经理方星海曾经称,股改后还要进行市场化发行、引入做空机制和对内对外开放等基本改革。可以说交易所方面已将股权分置、市场化发行、引入做空机制和对内对外开放作为四项基本改革任务来执行。 众所周知,做空机制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能够回避股市风险,在股市下跌时成为机构对冲的工具,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已经运行了数十年,乃至上百年,其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功能勿庸置疑。而内地证券市场设计和建设之初,基因不足,先天缺损,导致中国没有做空机制的历史原因,从而形成了许多无数用做空机制能够化解的问题和矛盾。因此,目前来看,在合适的时机引进做空机制是完全有必要的。 当然,做空机制的引进相应的配套设施也必须要相继到位,如果我国制约的方面、层次和力度不到位,没有达到强有力的抑制阶段。过度投机会更明显的暴露出来。这一问题不解决,做空机制的建立就会在市场上形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其结果不仅不利于保护流通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反而会对他们造成巨大的制度伤害和利益伤害。另外,有必要让市场更加透明化,减少内地股市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总之,做空机制是形成一个刺激信息充分披露的机制的基础,其对促进整个市场的信息披露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为交易所适时推出做空机制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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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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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将引进期货的卖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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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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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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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要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