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夫妻两人婚后一起买的,那么儿子死后,妻子和女儿还在,他的父母能继承儿子的房产吗?别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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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引用法律条文边给你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这里“个人”两个字重要,就是说丈夫死后,留下的财产不是全部财产,而是只有其中的一半(另一半是妻子所有)。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分配办法是:父、母、妻、女各四分之一(前面说三分之一不对,把父、母二人算成一份了)。但这四人中如有特别需要照顾的依法可以多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如果丈夫在生前有遗嘱说要将遗产给谁,那么就不能按照上面讲的原则分配遗产,而要按丈夫生前的意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六十一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第六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第六十四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请看,这里的关键是丈夫投保时有没有指定受益人。指定了谁,谁就可以得到保险赔偿,未被指定者则不能获得。如果一个都没指定,全部赔偿金就进入遗产分配程序。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你问的问题基本都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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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母和孩子、妻子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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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况来看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丈夫过世后应首先分出一半是妻子的财产,另一半才是遗产进行分割继承,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一样先分出一半给妻子,另一半才是遗产进行分割继承。对其中属于遗产的部分是由妻子,女儿,父母共同分割各得三分之一。对不能分割或不适合分割得遗产可以按其性质用途由一人拥有而给其他人一些补偿,可以由继承人共同商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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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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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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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儿子的所有财产(继承前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为3份,分别给继承人妻子、女儿、父母2、具体的遗产分割方法,可以几个继承人之间商量,或者到法院请求法院分割3、保险单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随便投保人怎么写,想是谁就是谁4、遗嘱当然可以随便立,只要不侵犯无财产人的权益(比如女儿,如果妻子没有生活来源也不能剥夺妻子的继承权),如果想要依遗嘱而行建议作一个公证,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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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况来看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丈夫过世后应首先分出一半是妻子的财产,另一半才是遗产进行分割继承,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一样先分出一半给妻子,另一半才是遗产进行分割继承。对其中属于遗产的部分是由妻子,女儿,父母共同分割各得三分之一。对不能分割或不适合分割得遗产可以按其性质用途由一人拥有而给其他人一些补偿,可以由继承人共同商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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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儿子死后,其妻子、女儿、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对儿子生前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平等的继承权。但在继承时,要首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归妻子所有,剩余的一半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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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除非儿子立遗嘱将财产属于他个人的那部分赠给他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