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张某系某师范院校历史系助教,平常喜欢研习法律,但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见当前律师收入不菲,深为羡慕,于是张某便以律师身份进行代理活动,不断营利。问:对张某的这种行为应根据律师法的什么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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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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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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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只有律师才可以代理,法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做代理人。不过,你如果不是律师的话,在调查取证时会遇到许多困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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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够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