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厦门有个叫李卫国的年轻人见义勇为被人捅伤并且差点残废,但是由于没抓到小偷不能算做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定义好象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受伤就叫见义勇为,那为什么他这样却不叫见义勇为呢,我不太明白啊!!!请问是否是一定要抓到小偷才能叫见义勇为呢,那如果他因为这个事情不幸牺牲了,那岂不是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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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这个社会充满了利益,他的精神与政府相比,不言而喻,我觉得政府太让人寒心了,如果还这样,以后肯定没人见义勇为了,万一坏人抓不到,自己还挨刀就OVER了,他太伟大了,而政府是多么渺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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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见到这类事: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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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企求社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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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社会就是这样的黑暗,现在在电视说社会是多么的好,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社会是黑暗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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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不知道这件事啦,不过我想厦门应该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文明地方,应该会有有关部门出面的,只是大家不知道吧!可以打电话给导报啊,或是电视台的,可以借用媒体引起大家的关注!我相信好人定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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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不是这种没有人情味的地方应该是有关部门还没有出头相信事情会得到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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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涠啵庖仓苯拥贾铝?浯笠徊糠秩说穆槟静蝗剩涫嫡庵窒窒缶褪且喙夭棵挪扇∫欢ǖ姆绞浇饩觯蝗坏幕凹逵挛呋嵩嚼丛缴伲飧錾缁崛擞肴酥涞墓叵翟嚼丛嚼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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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明白,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见意勇为的人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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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就是如此残酷与无情!对于勇者,我们佩服;对于不幸者,我们哀悼;对于我们,我们应该选择作为智者。愿李卫国先生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