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养老金问题。 我已离开公司一年以上,发现原公司帮我的养老金少交了,我是否还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诉。如何追诉?

热心网友

可以追述。保留有关证据后通过律师向该公司进行交涉,如若对方拒不更正则诉诸法律。

热心网友

可以申请仲裁的,他们应为你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的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

热心网友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你符合该条第三款,属于劳动争议纠纷,首先与原工作单位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再者,你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