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两个儿子老大早年成家在另处有住房,小儿子和A在一起过已成家.A去世没有留下遗书.老大去年意外死亡留下10几万元的债务,债主向法院起诉要求老大遗孀归还所欠债务法院判决支持债主申请.老大遗孀向法院提出A留下的住宅有她的一份要还债就从那一份里还,法院支持她的请求,让A的小儿子将住宅三分之一分给老大遗孀(这时A的小儿子已在原址建了新房),小儿子拒绝执行,法院就用推土机把新建住房的大门推倒了,小儿子一气之下用一盆汽油把新建住房整个烧毁了.法院用推土机推倒被执行财产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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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