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公不和,要离婚,但我老公欠我妈的钱,请问大家这钱法院会怎么判???谢谢!我同我老公结婚后,他无正式职业,在我妈手上借走2万元现金,有欠条为证,(欠条这样写的,本人通过妻子XX关系,在我岳母XX手上借走2万元现金做生意,在XX年XX月还)我因与老公不和,想离婚,不知道离婚在法院会不会认为这钱属于夫妻财产.或者说是家务事,或者有说为与离婚案无关了.我该怎样在离婚前帮我妈拿到这笔钱了,因我是南方人嫁到北方的,我不可能离婚后,老是坐车跑来跑去的要回2万元!其次,要是在老公没有还钱的能力下,我又该怎样的要回这笔钱了,法院又回如何处理?感谢各位朋友帮我参考,也感谢法律界的朋友,帮我正确的处理好这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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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公借钱是为了你们家庭的利益,应该算公共欠款;如果是自己借的用做他用,应该算他自己的借款?最好咨询一下法院吧,免得最后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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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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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了,你替还了不就行了.财产分割时多分点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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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首先要看一下借条的归还时间,法律规定的诉讼实效只有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借条所写的归还时间距现在超过两年,你就要有你母亲主张权利的证据,否则法律不予保护,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你就可以在借条签署归还的意思表示,以延长实效,最后告诉你他的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为界限来区分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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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借的算是共同债务.从法律上来说,他只要还一万,你要还一万.你还是想办法先让他还钱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