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韩国独资企业,现已处在半停产状态,濒临破产,老板不知去向,韩籍总经理也无力挽回局面。请问谁有权来收拾这个烂摊子,会计要具体做些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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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 一、企业破产是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企业自身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按法定程序将企业的财产物资变卖所得分配给债权人,从而结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 企业破产有两种情况:一是资不抵债,二是企业缺乏足够现金流,而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活动。企业破产的基本程序如下:①由债权人或企业提出申请;②法院受理,并组成清算组;③组织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如实上报债权金额;④宣告破产;⑤执行破产清算,分配给债权人剩余财产;⑥工商行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企业的清算,同产权终止式清算相同,都要使用变现法,将企业的财产变成现款,用来清偿债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使用资产直接抵偿债务。但两者不同的是:破产企业多属资不抵债,应付债务都很难保证清偿,更谈不上向企业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帐务处理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企业所拥有财产中,可供分配给各债权人的财产。在此,应首先区分有担保的资产和普通资产,有担保债务和普通债务。首先用有担保的资产清偿有担保的债务,再将剩余资产向普通债务计算偿债比例,按比例清偿债务。应注意的是:已作担保物的财产不属破产财产,或担保物的资产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金额时,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具体来说,破产财产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拥有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鉴于破产企业的具体特点,破产财产作价一般采用清算作价。1、破产清算的账户设置 1) "担保财产"。按法律规定,破产宣告成立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债权人享有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故应设置该账户,登记时,应借记"担保财产",清偿时,应贷记"担保财产"。 2) "抵消财产"。按法律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查前抵消,故应设置该账户核算可抵消的财产权利,发生这一事项时,应贷?quot;抵消财产",借记相关资产科目。 3) "破产财产"。核算破产企业的全部破产财产,或可清偿的全部财产。变现时,应借记"现金"成"银行存款"帐户,贷记"破产财产"帐户。 4) "担保债务"。与"担保财产"相对应,核算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收到担保债务时,应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科目,贷记"担保债务"。 5) "抵消债务"。与"抵消资产"相对应,核算可抵消的债务,发生这一事项时,应借记现有资产科目,贷记"抵消债务"。 6) "普通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核算的是破产债务,收回债款时,应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帐户。贷记"普通债务"帐户。 7) "清算损益"和"清算费用"帐户。破产企业这两个账户的核算同前两个帐户核算相同,在此不再重复。 8) 根据可能发生的某些特殊需要,设置其他账户。2、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 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程序如下:破产企业编制清算开始的资产负债表;破产清算组接管账务,开立新账户,并将清算开始的资产负债表的名账户余额,经调整,按有关规定转入新账户,开立新的资产负债表;处理企业清算期内的会计事项;编制破产企业清算期间的科目汇总表;编制破产企业清算财产的分配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结清账目,宣告破产清算结束。 以下举实例说明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 1) 清算组搜集整理资产负债表,得到财产、债权和债务清单及其他资料。 2) 整理各项财产,登记入账; 借:担保财产 抵消财产 破产财产 贷:破产企业资产各科目 3) 整理各项负债,登记入账; 借:破产企业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科目 贷:担保债力 抵消债务 普通债务 所有者权益 4) 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进行变现分析。变现包括"无需变现"、"可变现"和"不可变现"三种形式。 a)查清破产企业有50 000元资产已没有变现价值。 借:清算损益 50 000 贷:破产财产 50 000 b)应收账款中确有20 000元无法收回。 借:清算损益 20 000 贷:破产财产 20 000 c)发现原材料及一些低值易耗品已无实际价值,账面净值为450 000元。 借:清算损益 450 000 贷:破产财产 450 000 d)将抵消财产和抵消债务相互清偿,价值计34 000元。 借:抵消债务 34 000 贷:抵消财产 34 000 5) 将应变现的财产予以变现。 a)在变现过程中,担保财产增值30 000元,破产财产增值27 000元。 借:担保财产 30 000 破产财产 27 000 贷:清算损益 37 000 b)一批固定资产为担保财产,变现价值为600 000元,清偿银行抵押贷款55 000元, 借:担保债务 550 000 破产财产 50 000 贷:担保财产 600 000 c)应付借款利息30000元,属于普通债务, 借:清算费用 30 000 贷:普通债务 30 000 d)支付清算中的各项破产费用40 000元。 借:清算费用 40 000 贷:破产财产 40 000 6) 根据上述过程,结算破产财产的总变现值。 7) 按照法定程序分配破产财产,对破产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是: a)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现付清职工的工资欠款30 000元。 借:普通债务 30 000 贷:破产财产 30 000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缴清所欠税款36 000元。 借:普通债务 360 000 贷:破产财产 360 000 c)经过上述分配,破产财产只有380 000元,分给债权人。 借:普通债务 380 000 贷:破产财产 380 000 8) 结平所有账户。 a)将清算费用转入清算损益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b)结清"清算损益"、"普通债务"、"所有者权益"和"破产财产"账户。 借:所有者权益(红字) 普通债务 破产财产 贷:清算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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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总典型的外资清算,可以到当地外经贸部门申请清算或特别清算。tsr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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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只是书上的东西,具体操作你还是问问工商、税务等部门,因为还涉及到外商投资者,具体怎样操作还是他们清楚。会计应该在工商确认破产后进行破产的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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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绿色心情 级别:学妹 ,这位学妹已经回答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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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会计可以根据破产清算组的要求提供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