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8月20日从一个做五金贸易的公司(下称A公司)跑了出来,去了另一间公司工作。我在A公司工作了大概半年,做跟单员,在出来以前的两个月,老板没有跟我讲过这个产品的一些特征,使我下错了单,当时并不知道下错单,在工厂都做好了货才知道,也就是两个月以后把样品发给了客户才知道,公司因此损失了一万元人民币。这样老板就说我做错事就跑了,8月的工资没得发。我想问一下,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员工做错事使公司赔钱,员工会没工资发的?我还能要回我那个月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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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该发给你; 但如能证实是你的错误,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公司也同样有权根据规定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的。或扣发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