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此单位工作六年了,单位一直不按规定上保险,上保险基数低于我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支付的加班费,也不按规定。我找单位,单位态度也很横。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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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工会反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可以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在劳动仲裁后提起诉讼。附《劳动法》相关条文: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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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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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位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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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还想留在单位继续工作,最好的选择还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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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你可以向工会反映,要求解决; 2、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解决; 3、可以申请调解,即由劳动部门主持调解; 4、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5、也可以在劳动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上述办法,在你仍旧在岗的情况下,很难实施的,被老板知道了,自然会被炒鱿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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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的理由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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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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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您应该维护自身权益。但您需要保留有关方面证据,如劳动行政机关才能及时受理!如您的工资单,您六年的工作证明等等。 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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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足证据,到当地劳动部门去告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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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不上保险的情况可以向工会组织,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