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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类罪简单点就是说给发动战争使人民遭受屠杀的首要人物所定的一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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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反人类罪” 本周,欧洲人权法庭正式立案调查法国一名九十一岁的囚犯的“人权问题”。这位囚犯的律师要求因“高龄”而释放该名囚犯,认为囚禁如此高龄的罪犯违反了“人权”。这位囚犯就是法国大名鼎鼎的莫里斯·帕蓬。事情要回溯到1981年:一位名叫贝尔杰斯的学生在准备毕业论文时,在纪龙德省档案馆卷宗里发现,二战时维希政府下令大规模逮捕犹太人的文件下端,签着一个名字:莫里斯·帕蓬。帕蓬是法国的一位重量级人物,官至部长、国会议员。战前,年仅三十的帕蓬已进入法国内政部任职。法国战败后,成立了维希傀儡政府。帕蓬在十八个月内连升五级,爬至纪龙德省警察总署秘书长。就在这一时期,他忠实地执行维希政府颁发的有关犹太人的法令,亲笔签署了将犹太人送往集中营—其中包括奥斯威辛集中营—的法令。其中后来被查证的就有1500名犹太人。另有四万从国外逃到法国的犹太人—其中包括5000名儿童—被帕蓬下令关在法国的集中营里。贝尔杰斯发现的卷宗,就是当时帕蓬亲笔签署的罪证。当二战形势开始朝着不利于法西斯德国的方向转变时,和许多法国人一样,帕蓬及时改变形象,准备后路。果然,战后,这位“合作分子”摇身一变,成了“抵抗分子”,重返巴黎,再次进入政府当官,且步步高升,最后成为部长、国会议员。当贝尔杰斯将他的发现写成文章,投给报社时,没有一家报纸敢登这一消息。他只好送到专门刊登揭露大人物内幕的报纸《绑鸭报》,这才使这些罪证大白于天下,于是舆论哗然。当时的受害者家属纷纷联合起来,共同起诉这位大人物。由此开始了一场震惊法国的漫长而曲折的审判。帕蓬在警署混迹多年,又曾官至部长、议员;他早年倾向激进左翼,后又倒向右翼;因此这位变色龙式的人物在政界“朋友”、“关系”众多,以致于对他的审判牵动众多敏感的神经,故而难上加难。从1981年起,这场马拉松式的审判共进行了十几年。直到1998年4月2日法国波尔多地方法庭才以“反人类罪”判处帕蓬十年监禁。帕蓬在判决后还曾在朋友和家人的庇扩下逃亡瑞士。法国发出国际通缉令,于1999年10月将其缉归案。由此帕蓬才开始为他在二战中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应该说,对于一个曾将成千上万犹太人送上死路的反人类罪犯来说,十年已经显得很轻了。然而,就是这十年,帕蓬也心有不甘。入狱后,其律师多次以种种理由要求释放他。这次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以“人权”为由的要求,不仅为法庭所接受审理,而且列为优先处理的案件,简直令人震惊。更何况,帕蓬至今对自己的罪行没有忏悔,没有歉疚。原告方—犹太受害者家属对此无法理解。这样一个罪犯也应享有人权的话,当年死于集中营的无辜的犹太人的人权又在何方?这一案例令人深思。它一方面说明,法国国内对二战后的亲德分子处理问题上还有很大的分歧。许多人曾在维希政府内任职(甚至包括前总统密特朗也被披露年轻时曾是一个“贝当分子”)。他们是否应该接受法庭和历史的审判,法国还未形成共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人权观念在欧洲已经走向了极端。一提“人权”两字,似乎就可以忘记一切。在“人权”两字的重压之下,谁也不敢说个“不”字。甚至相反:法国一些政界人士,特别是一些“人权”斗士,最近几天争先恐后地出来大讲帕蓬的“人权”,令人不可思议。对犯有“反人类罪”的罪犯讲人权,难道不是对受害者最大的亵渎和侮辱吗?就如当年对帕蓬的审判一样,这次欧洲人权法庭无论如何判决,都将会在法国引起一场大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