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组织出去玩,我不小心摔伤骨折.工作时间但不是工作场所,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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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能算工伤呢?工伤的认定一般要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在特殊情况下,也要与公共利益相关。《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条突出的是工作职责和工作原因;   第十五条 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们是出去玩,而不是因公出差,虽然是单位组织的,但却与工作无关。而你的情况又不属于视同工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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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算工伤,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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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工伤,但由于是公司组织旅游,公司应承担一定责任;同时如果旅游是通过旅行社组织的,那么旅行社还应承担一定责任;再,如果你加入了人身意外保险,则保险公司也应承担人身意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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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工伤,但能从其他民事关系中得到赔偿。旅游是公司组织的,当然有保护员工安全的义务,摔伤的事实,要看公司是否有过错,有多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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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算工伤。这次活动是由公司组织的,也就是说你按公司要求在做公司安排的事情,出去玩的地方是由公司指定的,也就是说你是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做公司要求你做的事情,而在这种地方做事情时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够,使你出了意外,当然公司要负责你的一切伤后损失。应当作为工伤处理。一个人由旅行社组织去玩出了意外而受伤,旅行社都要负责,更何况是公司了。你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啊,不行的话你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