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没有签合同的工作。老板“炒油鱼”还能要求老板支付3个月的工资赔偿吗?某人在一间化工厂做橱房煮饭工。一做就是3年半。这段时间由于身体感觉不适。以为是化工中毒。化工厂老板批准请假给于看病。当时还同意承担化验体检费。一周后。化验单出来证实某员工并不是由于化工中毒而引成的身体不适。在此。化工厂老板不但没有报销化验体检费。还把这名工作了3年半的员工解雇了。只支付多一个月的工资给这位员工。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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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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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很好,但弱势群体用“劳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确实很难,何况个体老板抄员工是常见事,现在有好多企事业单位还在用“临时工”只付给日工资,一用就是好多年,其他什么费用都不缴。等到部分“教学法者”认真执法时你的问题就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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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的请求一并提出,60天的仲裁时效一定不要过了,后者才是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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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给补偿3-4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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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问题我想谈三点意见:一是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属非法用工,按照劳动部《劳动监察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由于你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二是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对职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按比例报销职工的部分医疗费用(各地和各用人单位的规定和标准不一致)。三是根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该职工应当可获得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不能满足上述规定要求,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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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们没有签订合同,双方是可以随时解除用人关系的。何况你的健康问题并不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但是,在解除用人关系时应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在工作期间,老板没有帮购买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的,你可就这些问题提出要求。你可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但要先交纳仲裁费,时间可能会久些。但却有效。关健是你能够提供在化工厂工作的证明。以及没有缴纳这些费用的证明 。总之仲裁这块的要求较高须证据。最后,希望你自己上网查一下<劳动法>及其司法解释这样就比较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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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参见《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对于这样的员工,若当被没有其他约定,按律即,解雇须有正当理由,并且须提早三十日通知。正当理由必须是在调整工作后不能胜任或是不愿意调整的前提下做出的。当然若是你同意解除合同的话,可以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大致可以要求老板补偿四个月的工资,外加医疗补助费部分。有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不大,但是具体操作的时候你和老板是雇佣而不是承包就可以。是自己的就要争取,上帝只会把手升向自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