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妹今年18岁,在一家小服装店卖衣服,每个月底薪180元。有一次因一时疏忽收到了100元假钞,当时那个老板娘就要求我表妹负全部责任,啃了那100元假钞。过了一段时间我表妹有事不做了,于是打电话给那老板娘跟她说,当时那老板娘没有答应她,之后那段时间我表妹没去上班了,直到20天之后,我表妹去她那店向她要工资,但那老板娘以她无故旷工为由拒发工资给我表妹。大家评评,那老板娘这样做对吗?我表妹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可以拿到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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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官司打赢了也很费劲,会耗去你很多时间。你最好向当地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老板拖欠工资,他们会处理的,你别忘了在举报的时候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处理完以后要按规定把处理结果告诉你,这是你的权利,这样也可以督促他们办案,你也可以省力气。你最好当面投诉,用书面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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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表妹的老板懂法,那你这个官司是打不赢的.如果我是这个老板,我会把工资计算给你,但是我反告你,由于你无故旷工,违反劳动法,我可以开除你,同时你给我的企业造成了损失,你要赔偿我企业的经济损失,这样一算,你还要倒贴钱给他.所以你要权衡一下利弊,就算你想找那老板的麻烦,只能从其它方面着手,如,有无为员工投保,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等,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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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拿自己的工资的。勇敢地向他要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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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法有关条例,在除暴力,限制自由等等以外的情况下,劳务者解除劳务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劳务用工者,你表妹和老板既然已经形成了合法的劳务合同关系,在享有相应权利的同时应该依法履行义务,也就是说你表妹如果起诉的话没有多大胜诉的几率.再有法律不外乎人情,作为一个老板应该从员工的角度适当的考虑,合理的给于一定的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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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权利拿到工资,而且底薪太少,你表妹还可以主张多要,因为国家规定每个地区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你们拿最低工资水平只有180元吗?如果不是就多争取把100元假钞的责任应该由老板承担,除非你表妹出于故意或有重大过失才会由你表妹承担一部分或全部,所以老板的决定是不对的话说回来,虽然你表妹吃了亏,但是真的去争的话会得不偿失。首先,你表妹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请求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就去法院起诉,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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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表妹和那个老板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劳务合同主要由合同法调整.你表妹要是工作了,应该是可以拿到工资的.要是拿不到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