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餐饮店和KTV等都明令禁止顾客自带饮料的,要是带了也要求寄放或喝完的,这样做到底是可不可以呢?法律上顾客有权利自带饮料吗?有次我到一家烧烤店里去,自己带了饮料,老板娘就硬是要我在她店里买一瓶饮料。这样做是否侵害了我的权益?
热心网友
没有权利的,显然是霸王条款。 虽然《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有类似的规定,但要注意了,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是什么性质的,他几不是立法部门,也不是什么行政管理部门,而是行业内的利益自我保护组织。他的规定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他的规定也不能强加于消费者。 如果饭店已经明示告知了,那么,客人是不应该带的。
热心网友
2002年3月29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正式颁布了国内第一个行业自律性规范:《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该规范已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规范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对如客人吃饭时自带酒水等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给予了界定,该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但应当将谢绝的告示设置于有关场所的显著位置。”如果对方是明文公告的话,的确是有这个权利的,如果对方不是明文说明,楼主完全可以拒绝对方的这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