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般纳税人迁移办公地址(同市不同区搬迁),其一般资格是否要重新认定?其大概程序是怎么办的,是否很麻烦?
热心网友
一般不需要重新认定的,因为税务机构之间的档案是可移动和认可的。具体操作可以咨询当地国税部门。以下供参考:1、先办理工商地址变更手续。(带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变更表、公章)2、办理企业统一代码证变更手续。(带公章、相应表格、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企业统一代码证正副本)3、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带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变更后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后的企业统一代码证、税务变更表、公章、原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到新国税局办理一般纳税人变更手续。(带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变更后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后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公章)5、就是时间上比同一区要长一点。
热心网友
只是税务按属地征管原则,应在原开业登记的征收分局办理注消登记,并做好税款结算等,再到迁入地征收分局办理开业登记.不算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