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股改有两次股权登记日,哪一次登记的股东有权获得对价支付的股票?例如:紫江企业股东大会的登记日是六月二日,但在股改方案通过后,为什么在七月二十七再登记一次。那么对价送股送哪一次登记的?送第一次登记的那昨天登记的又算什么?送昨天登记的那就有表决和和获得对价送股的人不一致拉?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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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登记,实际上是登记投票权,第二次登记是登记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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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紫江企业的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对价发放的范围是截止到7月27日下午3时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是7月29日,当天公司股票不做除权处理,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股票简称由“紫江企业”变更为“G紫江”,而此前的7月28日,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  另外,公司大股东紫江集团公开表示,决定在8月13日前根据紫江企业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购买600万股紫江企业社会公众股份。而紫江集团实际控制人沈雯也表示,在本次对价支付股票上市流通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紫江企业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购买500万股紫江企业社会公众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