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怀孕后,在第4个月来到北京一家知名的专业妇产(妇幼保健院)医院。并建立了相关的档案,交付费用。并且要求B超检查,被拒绝。回答是6个月参加B超检查效果好。孕妇怀孕26周(如约而至。检查结果一切正常。随后又参加医院指定的各项名目的检查,直至生产共检查B超3次,第一次在孕26周(怀孕6个月),第二次在孕32周(怀孕8个月),第三次在孕36周(怀孕9个月,也就是生产当天)。各项医院指定的项目都参加检查过,但在当天生产后,发现婴儿左前臂没有。这种肢体残缺的现象已在这家医院多次发生过,但医院没有引起重视,将所有的负责推卸给婴儿家庭,致使这可怜的孩子的家庭破裂,给其家庭带来的巨大的经济负担。为打官司,已欠债务数万元,但官司也已输了。今后孩子的几十万元的假肢安装费又如何解决?对于医院方这种不负责的检查,所造成的后果,孩子的家长又该如何解决?请网上的朋友给予支持和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