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的孩子因为同学一句侮辱的话语自杀了,双方都只有11岁,可以起诉说这句话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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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的死是因为那句话,然后法官可能会依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判决说出侮辱话语孩子的父母负一点民事责任(但肯定是非常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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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双方均为11岁的孩子,无刑事行为能力. 在此案中,说出侮辱话语的孩子不须负任何责任.首先,这个孩子主观上没有让另一个孩子死亡是的故意或过失,他并不是知道或能预见到对方会因他的一句话而自杀.其次他所实施的行为即说了一句侮辱性话语也不足以构成犯罪.因此这个孩子及其监护人均不必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但小孩子出口伤人,确有违背善良风俗之处,监护人可基于此给死者家属精神与财产上的抚慰,并对孩子加以管教. 同时,作为死者,仅因一句话而自杀,其自身存在心理不够健全成熟的一面,其监护人也未尽到妥善的监护责任. 因此,不可以起诉说这句话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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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不管是民法还是刑法规定都属于无民事/刑事行为能力,无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一11岁小孩因同学一句侮辱的话语而自杀了其本身就有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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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行,随便讲讲。我觉得应该不可以吧,首先如何认定他的死因就是这句话,还是只是个导火索,这句话恶劣到何等程度,是不是开玩笑,有见证人或遗书吗?其次你同事的孩子心理承受力这么低,属于严重性格缺陷了,家长的不当教育才是根本,如果当初多给他一些挫折教育之类,也许他就不会这样赌气作践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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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直接起诉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就不可以,法律规定的才可以。法律是以列举的方式来调整社会关系和利益的,没有列举的法律不能调整。但可以找说侮辱话语同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发生这种不幸,可以说是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教育和管好孩子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