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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有逃避,量力而行就是好样的,倒不一定要勇为。可以采取更策略一点的办法,比如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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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当然应该勇为。但勇为并不一定是要去拼命,去送死。见义人首先应该有勇为之心,制止犯罪是勇为,打电话报警也是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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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自当勇为!不错社会治安是政府的责任但这绝不是懦弱者的借口一个民族不敢勇为,何以言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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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勇为,并且见义勇为也不应提倡,因为作为普通民众,并没有制止犯罪的义务和能力,如果光靠老百姓见义勇为就能消灭犯罪,何必供养那么多警察呢?人家文明国家从来不提倡老百姓见义勇为的,当危险发生时,作为旁人的你最重要的事就是保护好自己免受伤害。如今的媒体不停的鼓吹见义勇为,实际上是试图把社会治安败坏的责任推到民众“不敢于见义勇为”上,为政府在治安管理上的失职开脱,我们必须擦亮眼睛,不要上这种愚民政策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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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 中国的传统文化相当重视“勇”,并且谈勇总是与仁、智相联系,儒家把智、仁、勇并称为三达德。在中国文化里,勇不是指赤手空拳与虎搏斗,赤脚徒步涉水过河的卤莽行为;不是指天不怕,地不怕,不计胜败,敢于拼命;更不是为私仇而报复,为酒肉而斗狠,或是惟利是图,凶狠残暴。真正的勇是坚持道义而无所畏惧;不屈服于权势,不计较利害,不为利诱动心,不为死亡威胁动摇。所以,见义勇为不是不问一切地去冒险,它是智、仁、勇的统一,既反对见义不为,也反对卤莽盲动;本身包括了审时度势,避免不必要牺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