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本是江西户口,90年代初,来深圳买房入户深圳(还交了2w块钱城市增容费),现在因为急用银子,想把房子卖了,那我户口按道理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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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特定的历史时期,深圳在90年代采取了购房按面积大小,准入相当人口落户的政策,吸引了全国各地大批人前往。你当初是因购房而落户深圳,今天你因急需,想把房子卖了,不必担心户口会因为房屋的买卖而消失。理由如下:1、事过境迁,今天的深圳,已没有购房带户口的政策,因此,外地人不可能再通过购房取得深圳户口,你也不可能承诺购房人能够解决户口问题。2、房屋卖给外地人后,由于不存在户口办理因素,故你可以跟购房者协商只办理产权交易,户口暂不动,待时机成熟时再行办理。3、若该房卖给当地人,交易后即面临户口迁移问题,那时你必须提供新的住址(自己的新居或得到许可的他人住址),作为户口迁移的落入点。总之,户籍不会因住所地的变更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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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不会因房子所有权的变动而改变,您需要把户口迁入到本市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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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还是会在你以前迁入的地方。不用担心,卖房子不影响你的户口,咱们国家允许人户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