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的契税到底是按照成交价计算,还是按照评估价交纳,评估价比成交价要高,合理吗?我新买了一套商品房。27万多,按照2%交的契税,一年后交房时却被告之要按照30万补交契税,原因是经过不知什么部门评估这套房子价值30万,没有办法,我只好补交了契税,否则不办理房产证,请问,这合理吗?

热心网友

这样是不合法的,是按照购房合同的成交假缴税的,以发票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