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外出办事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事后马上打110处理事件,并把他上到医院,经过一个多月治疗,交付所有的治疗费用,到现在那人差不多痊愈,就事后的赔偿问题双方得不到协调解决,就这事我们还要赔多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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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具体的情况了,法律也没有对此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如果造成对方残疾,可能需要赔付对方以后继续治疗及生活的费用,可能还需要赔付精神损失费.但这些都需要看具体的情形,看交警对责任的划分及伤者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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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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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协商不成,就等他到法院去告好了,因为法院在判定赔偿金的时候一般都不会超出你的底线的,除了有点费事其他都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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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说好商量,就私了。否则,就官了,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断。注意,最好能一次结清,防止有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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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钱太快了,肇事后积极的抢救是对的,所有支付应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管理,肇事双方不便直接发生经济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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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赔偿,首先要看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主责还是副责。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这是法庭审理的主要依据。其次,是肇事者所承担的范围,大概范围是;医疗费(含住院、手术、药品等)、营养费、当事人误工费、陪护费或者陪护人员误工费。如事故造成当事人残疾:除上述费用外,还需要承担伤残补贴、当事人所抚、赡养对象的部分抚、赡养费。如造成当事人死亡,还需支付丧葬费用。 另,1、如肇事的一方为机动车辆,而另一方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任,仍需承担部分费用或象征性的给予精神抚慰金。2、如事故当事人系孕妇,而由于事故造成婴儿流产的,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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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多赔的话你可以不赔,等他向法院起诉,如果他的情况不严重,没有造成残疾,法院不会判很多,如果你想尽早解决的话,那就多赔钱吧。大概5、6万左右吧,在多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