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之死黎明破晓,东方旭日打破了寒冷的夜空。老猎人马克和他刚刚成年的儿子琼斯离开了他们居住的小木屋,踏着厚厚的积雪,迈向了狩猎的旅程。他们狩猎的目的似乎很单纯:打只狐狸用它的皮毛做过冬的衣服。两然就这样=漫漫搜索。突然,马克命令儿子:“准备!狐狸就在附近。”儿子听了脸一沉,做好了狩猎准备。不远处的山上的确有一只狐狸。马克和琼斯悄悄接近它。距离不到五十米处的时候,马克开始瞄准。年轻的琼斯显然不懂得如何摆弄猎枪,只得看着父亲的姿势。砰的一声,震动了整个山林。那只狐狸毕竟逃不过经验十足的猎人,倒在了血泊之中。马克和琼斯上前捡起狐狸,两人有说不尽的喜悦。成功了!两人拎着自己的战利品向整个大自然炫耀。正当两人往回走的时候,山上起风了,于是两人加快了脚步。“等等!那声音是什么?”马克突然叫道。“没错,是熊!”马克肯定地说。“熊?算了,父亲。还是快回去吧。”琼斯劝道。“不,儿子。要知道,我们若打到一只熊能挣多少钱啊!从近往后,我们就再也不要过穷日子了!”说完,马克一把拉住琼斯,向熊的方向跑去。风起得更大了,天又开始下雪了。琼斯再次劝道:“父亲,看样子要下暴风雪了,咱赶紧找个地方躲躲吧。”马克的欣喜怎能容得下儿子的好言相劝,对儿子的吼道:“你这个胆小鬼,我白养你了。你怕就在这等着!”马克说完举起猎枪正要瞄准,只听见啊的一声,琼斯被大风卷到熊那边去了。马克似乎恢复了理智,焦急地喊道:“儿子别着急,爸爸来就你了!”紧接着是儿子的惨叫。心如刀割的马克努力寻找雄的位置,可大雪早已将他的视线阻绝。他再次喊道:“儿子,拿猎枪自卫!”可他似乎太高估自己的儿子了。次日黎明,旭日再次冲破冷酷的夜空。那个山头上弥漫着血腥,贪婪,还有痛苦与悔恨的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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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我不说了,如果不介意,提点缺点。1语言还需要锤炼。比如“黎明破晓,东方旭日打破了寒冷的夜空。”这句前后句互相重复印证尚可,但“黎明”和“破晓”放在一起,又重复,有不够通畅。2“那个山头上弥漫着血腥,贪婪,还有痛苦与悔恨的哀鸣。”这句,前半部分很好,但后半部分有太直白,担心读者看不懂吗?一般来说,写小说要比较冷俊,叙述者置身事外比较好。3小小说更讲究情节的奇、巧,曲折。可以看一下《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有很多比较精美的小小说。4小说中人物最后的结局缺乏铺垫,虽然说是“意料之外”,但难说是“情理之中”。 鄙人浅陋之词,权当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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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挺棒,但题目太直,想一个寓意深刻的,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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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发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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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但是总是觉得不怎么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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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这文章改个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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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假吧,哪有那么夸张的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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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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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流畅、寓意深刻,写得不错!你可要注意错别字哦!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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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用外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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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不错,第一次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