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学院即将生产实习的学生,家和学校所在地是两个城市。由于学校安排的实习医院都是在本地或是离家很远的城市,所以我只好自己联系实习医院,学校方面也是允许的,但是唯一让我不理解的事,实习费用学校不负担(如果服从学校分配就给实习费用都包含在学费里)可是学费却和服从分配的学生交的一样。咨询学校有关人员是否具备有关的文件,学校说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所以我想问一下,学校的做法合理吗?是否所有的医科大学都是这样的安排?
热心网友
学校这样做不合理,我当初读书时也是这样,而且学校还扣实习费.我们一名普通学生能有什麽办法?向国家教育机构反映也不会解决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