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饶案已偃旗息鼓多日,不过心中不平的浪潮始终未平,疑团不去,首先,如果像现在这样的结局,饶颖一定是诈骗,而诈骗并未被赵所追究,那赵可是太宽宏大度之极,放到任何人身上,都不可能饶恕这样一个诈骗的女人!因为赵饶一案被炒的佛佛扬扬,一妖一魔,好不热闹.现如今,赵胜出,胜在哪里?胜在饶所举证不成立,胜在赵不必给饶任何补偿,可人们有另一种滋味在心头,所以当媒体报出克林顿给莱文斯基一大笔遗产时,人们发出了感叹:是个男人,他赠给她遗产,并不等于说他仍然爱她,而是从道义上给她的补偿,他用良心承认自己曾经伤害了莱文斯基.这才是故事的真正结局.给人们一个交代:受害者得到了应得到的补偿.回过头来看赵饶一案,能算是结案了吗?司法不仅仅是以法律裁决谁胜谁败,它更重要的使命应该是还给这个社会以公道,道德的准则/标准和尺度.使遭到摧残和蹂躏的若者得到应有的补偿.公平/公正地给人们一个结局,一个道理,一个明白的说法.比如说:如果赵忠祥给饶颖的欠条,不是赵老爷子的笔迹,那定有一个人写的,这个人要么是赵安排的亲信所为,要么那张欠条根本就是饶颖用一欺诈而做的假欠条,但总得有一个人写,这个神秘的人至今未能为求公理而勇敢地站出来.这是其一.其二,如果是前者,赵起码要补偿给饶3800元,明里暗里,倒不是关键,而是有没有起码的做人的良心和道德,说俗点,够不够人字的那两撇.如果是后者,饶颖应犯欺诈罪,即使赵不追纠,在法庭的裁决上应有一说明,饶颖是否疑有欺诈的行为和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现在的结局大有息事宁人的味道.你们说呢?赵该当他的名人,当他的人大代表,照做他的"动物世界",难道泱泱大国的人大代表就是这么个混世魔王?一个普普通通的播音员一跃成了如此欺世霸道的名人?是不是有意无意地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只要你弄的巧妙,只要你有一帮人维护你,你可以为所欲为.法律又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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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一点都没错!是的,老克不简单,很有魅力。咱赵老师有些不爽了,但请不要与老克比,不成比例!道德为法律鸣锣开道、法律师为道德保驾护航。而现在个人觉得这个社会似乎是走进了一个本末倒置的年代,道德底线的崩溃,社会标准的混乱。恐怕这些都是社会转型期的代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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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赵薇,想想刘小庆。轻易的原谅那些人的错误,也算是国民性格吧。那么多人试法,就是依仗着人们慷慨的原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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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道德是不同的,法律是讲事实的,讲依据的,不能以个人的感情,个人的道德为准则的,你说的是以道德意识来判断的,所以角度不对,从法律是无从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