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生在黑龙江的农村,后参加成人高考并大专毕业,现参加工作已由10年.而我丈夫于97年大学毕业后落户到大连.我们与2003年结婚,目前有两年了.请问我的户口如何解决,及应到哪个部门询问详情.再一个如果有了小孩该如何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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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种办法:1、看看能不能找一个可能落户的单位,2、只要在大连买一所30万以上的房子户口就可以从其他地方办过来,3、所学专业是大连现在比较需要的专业。现在好像小孩子的户口可以跟父母任一方。这个你应该到你丈夫所在的派出问问一下。希望这些对你有一点点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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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人说的很详细了,你照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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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6-8年后可以落户.2.你现金购房或贷款购房(商品房25万以上)可以马上落户.3.小孩户口可以随父亲.到你先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4.到你先生户口 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以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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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城区买商品房,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外省、市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35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的。本市非主城区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25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的。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外省、市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2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的;本市非主城区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15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25万元以上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在卫星城购买商品住宅的,购房款1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5万元以上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同时,购买商品房或公建时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款项达到规定数额后,方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购买商品房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后,其所购买的商品房3年内不得转让。经批准迁入的人员,不收取城市建设增容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