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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定义及分类 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部队专门机构(选培办)从签约高校在校低年级学生中选拔的培养对象,以及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保送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驻校选培办签定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暂定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防生在完成规定学业的同时,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国防生可分为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选拔的国防生和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生。两类国防生在学业上,均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全部课程内容相一致。 国防生选拔(招收)的范围 "选拔国防生": 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从二年级学生开始选拔,研究生从一年级选拔。以理工类专业学生为主,女生数量从严掌握。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专业等义务性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选拔。 "招收国防生": 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保送生。招收专业以理工类专业学生为主,女生数量从严掌握。 国防生选拔(招收)的程序 " 选拔国防生": 学生自愿报名,系(院)择优推荐,学校审查把关,选培办考核并组织体检,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审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招收国防生": 考生填报有关高校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对上线考生省军区系统按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报考国防生考生的政审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审和体检均合格的有关资料装入考生档案,并将上述《登记表》录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录取并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检。 国防生选拔(招收)的基本条件 符合《关于军队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校选拔的国防生的学习成绩良好,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位;参加高考被录取的国防生,其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在校选拔的国防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毕业时年龄分别不超过35、30、25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参加高考被录取的国防生,年龄须在20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第2号)。[成都军区的部分细化标准如下:男、女生,身高须分别达到1。66和1。60,体重须分别不低于50公斤和45公斤,每一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以上,矫正视力均在4。9(0。8)以上,红绿色盲、色弱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