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买了一套商品房,1998年2月交房,刚住了一年,我所住的那幢楼的旁边又建起了一座楼.而且这幢楼就紧挨着我们这幢楼做起来,把我们家一个房间的窗户完全封死了.这个房间从此就没有了通风采光.白天也要拉灯照明.旁边那幢楼的开发商说:“我跟你们这幢楼的开发商商量过,一人留几米出来做一条路,这样对双方都有利,房子都要好卖一些。但是他不同意。所以我也不会拿我征的地来做个通道。”结果就是我们这边一到四楼的房子窗户全都封死了。我也跟开发商议论过,他理直气壮地说叫我去找规划部门。现在因为这个房间窗户被封,我还欠开发商近六千元钱没交,房产证也没有拿到,一直这样僵持着,请问我该怎么办?该去法院起诉要房产证吗?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么多年,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呢?如果起诉要房产证,我有可能胜诉吗?
热心网友
楼宇之间的距离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像你所述的问题应该存在违法的问题 但是 这个问题对于你来说可能很伏在 因为这涉及到开发商政府部门多个因素 所以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对于房本的办理合同中肯定有约定 这个问题一般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依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一定期限内给你办理房本 但是 起诉时法院会考虑房本能否办理的问题 如果从规划开始就违法 那么法院的判决就是一纸空文 因为根本无法执行 如果开发商已经办理了整栋搂的大房本那么办理你自己的房本就比较现实了 总之 起诉可以 但是这个问题比较伏在 做好困难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