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台变电器,结果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达500000元,我通过鉴定是因为变电器质量有问题而引起火灾,所以我想请大家帮我一下:告诉我,生产商与销售商能否负连带负任,而且再过9天就要开庭了,请大家能告诉我,在此谢谢大家了,但是希望能有法律依据,请大家帮我,因为我全部财产都在其中了,如果不能得到索赔,我的日子将会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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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鉴定的问题,你首先应当确认是经过合法手续进行的,鉴定的结论是科学有效的。也就是要经过国家权威部门的鉴定,是法律认可的机构。否则,法院不一定会采纳你的鉴定结论。2。作为消费者,你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可以直接投诉或起诉经销商,要求经销商赔偿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投诉或起诉生产商。但前提是生产商要承认你所购买的商品是生产商生产的产品。否则,生产商认为你购买的商品是假冒的就不行了。就常规而言,我们主张是直接向经销商进行投诉或起诉。3。按照《消法》的规定,对消费者产生损害的,经销商应当进行先行赔付,经销商再向生产商进行追偿。4。依据:《消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质量法》第四章 损害赔偿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相信你会赢得这场诉讼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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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负责任啊这是产品质量问题生产商没有把主质量关啊销售商在购买是也没有对该商品的质量进行技术鉴定才导致500000元的损失所以他们应该负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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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负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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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