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有赴港澳通行证,现在要办香港定居。人事档案在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什么部门出具意见和盖公章?我已经拥有赴港澳通行证,并已多次往返香港。现在要申请办理香港定居(夫妻团聚)。我现在没有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存在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请问,我需要找哪个部门去出具意见和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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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也就是你的档案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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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没有这么容易,我也经常往返,跟定居没有什么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