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2000年在青岛装了部家庭电话,后来2002年我把房子租了出去,租房的人跟我说不需要电话,因为我当时在外地,就让他去办停机(这是我的失误,事情过后我把这件事给忘记了),再后来2004年的时候,我把房子给卖了。没想到,前几天刚接到青岛网通的通知,说我当初办的那部电话欠费(自2002年开始至今),并向我索要电话费300多元和滞纳金500多元,合计共800多元。我刚接到通知的时候,真是感到莫名其妙,就算当初电话没办停机,那也不应该直到现在相隔3年后才通知我啊,并且向我索要如此多的滞纳金(当时网通要想找我很简单,小区物业、租房的人还有后来卖房的人那都有我的联系方式),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很气愤,我质问网通的人:“你们为什么不在10年以后再通知我?这样你们就可以收更多的滞纳金”,对方回答是找不到我,真TMD白痴!难道网通的人都是白痴吗?再说了,我虽然不懂法律,但我也知道消费者有个知情权啊。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这件事我并不知晓,我为什么要交滞纳金?请大家帮我看看,这件事情应该怎么解决?这笔钱我应该交吗?青岛的律师朋友想帮我的话请给我发信息,我决心与阴险的青岛网通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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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我的答案也许很不合你的心意,不过我还是愿意回答,因为,从职业的角度我必须本着尊重事实,依据法律办事:根据你的陈述,显而易见,你并没有实际消费上述电话费,因此让你承担有些冤;然而是你使得承租人利用了你的座机进行了消费,故此,电信部门只有让你承担给付话费的义务。无论你如何抗辩,我觉得这笔费用还是要先承担的,在你承担以后,你享有向承租人追偿的权利。关于滞纳金你可以根据电信部门是否及时通知进行抗辩,我的意见是可以拒绝支付这部分费用。网上意见,仅供参考!你的朋友 snl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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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交纳电话费是你装电话后产生的义务。你没有办理停机手续,之后产生话费,你应当去交,网通没有催话费的义务。你没有去交,按照国务院的电信条例,产生了滞纳金,是不错的,这是你自己的责任,你应当去交。 从网通方面来讲,收话费是自己的权利,产生了话费,不一定要去通知你,向你主张权利。所以我认为你应当交话费和滞纳金。 另外,话费是什么时候的话费?看看话费的产生到他们通知你话费和交滞纳金是时间是多久,如果是两年以上,那么他们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你不给钱,他们也就拿你没有办法了,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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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可以先不交,提请仲裁。所欠话费要交,这是因你个人疏忽大意造成的后果,必须承担,尽管你看起来也是个受害者。法律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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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该交,电话欠费一个月电信局就应该停机并通知你,凭什么几年后才通知,而且还要收迟纳金,就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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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交,为什么啊,和他们理论去我们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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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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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你的问题真的不少人回答呀,看来类似这样的问题还真是个热门.下面说我的观点,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一、就这件事的过错来看,过错在于你,首先是你没有去办停机手续。不管你委托谁去办的停机,但没办停机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二、网通可以说是没有什么过错的,因为他们收取的应该是你没交电话费的滞纳金和月租,要不是的话,我想二年多的时间费用不会就这么一点的,也就是说在你没有及时交纳话费后网通已按规定给你停机了。 三、你说网通没有及时通知你,我想这也是你自己造成的,因为你搬走了,出去租房了,也许他们通知不上这是可能的,我想他们会有通知记录的。 四、在装电话的时候,网通与你都会有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在上面写的很清楚的,特别是在中国,往往都是消费者占不到便宜的。所以说,你就认了吧,什么也别说,就是打官司,你也会败诉的,不要浪费时间和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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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案例话费账单差一字 滞纳金和违约金一分也不付 用户两个月未缴手机费,被联通公司告上法院,最后居然打赢了这场官司,2630多元的滞纳金和违约金一分也不用付。 2003年8月,家住靖远路的王女士购买了一款CDMA手机,并和联通公司签了两年的通信协议。但两个多月一直不见话费单寄来。后来才知道是联通公司将地址“靖远路”错打成“靖运路”。王女士于是电话联系联通公司要求补寄账单,但联通公司仍未将账单送来,王女士也就一直没有去缴电话费。 2004年1月5日,王女士的手机因欠费3个月而被停机。随后她就被联通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993元的电话费、81元的信息费、331元的滞纳金和2300多元的违约金。 联通公司认为,王女士没有收到话费单,但她可以直接到营业网点去缴纳话费。王女士则指出,自己曾要求联通公司补发账单,但对方未予理睬;自己是凭账单付款,没有义务到营业网点去缴费;而且自己从未使用过信息功能,不应缴纳这笔信息费。 法院认为,联通公司应每月将账单按时寄给王女士,这是电信业务的交易习惯。因此责任在联通公司,同时联通公司也没能证实王女士具体使用信息功能的情况,因此王女士只需支付993元的通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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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责任不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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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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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网通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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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不能交,网通太可恶了,应该及时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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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认为是不用交的 当一般情况下 用户超过三个月没交费 那另一方就会停了电话的使用权 可对方在这样的情况下都没用停 是他们的错 更加上他们对你是没有通知过 我认为你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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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替你冤,但我觉得你去请教一下律师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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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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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该交。既然三年了才通知你,这就是他们的一大失误。按理说话费超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交,就应该关机。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再一个你可以通过话费查询,看是谁使用的,就让谁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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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啊!因为你已经说了是当时出差啊!像他们怎么大的公司可能会来多要你的滞纳金这会影响他的生意啊!别的顾客看见会怎么想啊?????所以我的看法是脚纳可能是真的早不到你的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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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要交,宁愿自己买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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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他个大头费用了,就和他整到底,上面的那些朋友说了那么多的原因和理由,我也就不多说了,看过你的问题之后我也感觉特气恼,什么玩意呢!就是不交,还能把你怎么着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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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付!因为户主是你的名字。你可以交钱后向事件的当事人追缴话费。起诉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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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打官司?胜的机会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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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网通抗争到底,胜利是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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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交,看电信咋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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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超过追索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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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交的,但你可以和他们协商一下,就付本金,滞纳金尽量让他们减免吧,他们应该有权可以给你减免滞纳金的,电信条例规定的,三个月不付月租费就会停机,六个月不交月租费就会拆机了。就算他们把你的电话停了,你也有义务付钱的,应为这是在你在名上产生的费用,你是赖不掉的,他们肯定有催讨记录的,就算你没收到信函也一样的,他们那肯定肯记录的。你还是和平解决这事吧,想办法付了本金完事,本来对你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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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交滞纳金。 交费迟一天 滞纳金9。5元 网通滞纳金收费有误 2月份我去建行交电话费,当时建行工作人员称,系统出现故障暂时不能交费。随后我拨打10060咨询,网通客服工作人员告诉我,因为系统问题,交费截止日期推迟到3月10日。到了3月11日我去交电话费,话费总计603元,并且,收费清单显示收了我9。5元的滞纳金。我只迟了一天交费,怎么会有这么多滞纳金? 其实网通客服工作人员称,滞纳金每天的收取标准是交费金额的0。3%。按规定,每月1日至25日交上月话费,超过25日就要收取滞纳金。但由于2月份出现系统故障,因此1月份的交纳话费截止日期推迟到3月10日。3月11日交话费,比截止日期晚了1天,应该收取1天的滞纳金。 话费单上的记录,603元的话费,一天的滞纳金为1。809元。收取9。5元的滞纳金,可能是因为滞纳金的计费系统没有考虑到上个月交费截止日期推迟了,因此多收了几天的滞纳金。工作人员表示,他会将此情况反映到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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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应该交,但要交的话叫几个月的月租足以,网通她连续几个月话费都只是月租,他还置之不理,分明是工作失误嘛,真可气,你应先与他进行交涉,如果不成,再看合同,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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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应该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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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付,过了诉讼时效了,在两年内没有向你追债,就已经丧失了追讨的权利,在法律上是这样的.法院也不会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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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就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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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境遇我非常的同情,但是从上面的资料上看,是由于你自己对于租你房子的人的信任而致使你莫名的承担这笔电话费用,你应该去找他进行协商,如果他不讲理的话,也可以去相关的网站上去咨询一下专家,我想他们可以给你真确的分析,主你好运!!你的不幸遭我表示很遗憾,愿你能够早日解决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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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你也有错,你干吗要叫一个租客替你去办停机手续呢,这里面有你的责任.当然网通也不对,所以我认为你去打官司,只要法院受理,一般都会胜诉,不过就是麻烦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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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交,因为电信,网通,铁通等都是一群无赖,手机、电话等几乎都有乱收费,不明的电话费使消费者叫苦连天,有时是不明的信息费,彩铃费不经消费者的允许就自作主张给加入,增加了手机的费用,我有一个同事,她的手机在当天的5个小时内居然有信息费50多元,真可恨、可悲、又可笑、幸好及时发现,到电信局注销,否则……………………………………………还有一个同事安装了铁通电话,经查,凡是拨了电话,对方铃响但又没有人接听的电话都收费,当月中这种电话费多达40多元(不含其他的通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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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应该不要交,但话费你应该负责任,网通公司不应该这么迟才通知你。你可以拖一拖,不交可能也没有什么问题。我以前身份证被别人偷去办联通的手机号,是97年,那时是后付费用的。别人办了打了一千多元后不用这张卡了,后来联通公司把话单寄到我处要我交话费。我一直没有交也没有什么事。不过我和你的区别是,联通公司也有责任,没有认真核对开户人的身份证。你可以再参考其他朋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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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欠款或借款,追索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显然已超过诉讼时效,他们已不能通过依法追收的途径了,法院也不可以受理他们的诉讼案件,网通也耐何不了你。但这次通知你,你不要签字啊,如果你签字,意味着你认可了,将中断诉讼时效,他们就可以通过法院追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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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通的主张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了。除非你自愿支付,否则,就让它告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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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费交掉,滞纳金不交,这个是他们的工作失误,跟你没关系,你有足够的理由不交这笔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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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不要交,这是他们工作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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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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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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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应该,打官司也不怕。他们可以采取停机的方法来组织损失的扩大,而他们没有,所以后来的损失应该有他们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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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不交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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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事先冷静!;2.找原因,俗话说“事出有因”;3.思考:思则明;4.证据:青岛网通凭什么催你缴费?;5.网通亦消费机构,请消协帮助;6.决定性武器:法律! 要是感觉我说得有理,请饯行!或联系我: E-mail:llggtt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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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该也得交,网同不将理的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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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笔费用应该由你本人来承担,首先你没有确定在你离家这段时间网通是否真的有没有通知过您,一般会有书面通知。但是如果即使真的没有通知到,主要过失还是由你本人造成的,所以你就不要在固执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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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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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你的错,是中共太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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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已过,你什么都不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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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至2003年的电话费和滞纳金可以不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中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青岛网通如果无证据证明在二年中曾向你催讨2002年至2003年的电话费和滞纳金,那么青岛网通将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将会驳回青岛网通的该部分诉讼请求。至于2003年至今的电话费和滞纳金你就必须支付,因为你的失误,没有及早办理停机业务。但是如果青岛网通起诉到法院,法院主持调解时你可请求对方放弃对滞纳金的主张,一般对方会让步的。以后吃一堑长一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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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交 去找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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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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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因为你根本没有被他们服务过,千万不要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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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交就不交。凭什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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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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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交了!大家这麽多好意见!再有三年网通可能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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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话费的产生到他们通知你话费和交滞纳金是时间是多久,如果是两年以上,那么他们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你不用给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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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你的心情,但是3年来的话机费用你还是要交的。因为你当初没有办理停机业务,网通也许收的是你月租费,毋庸质疑。滞纳金我认为可以不交,因为这项规定应该是活的,找一找人、拖拖关系还是可以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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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只是看到你的遭遇让我再次觉得网通是不可信赖的,我已经看到过n多例子说网通的工作漏洞多,而且网通以前并不是一家的,是中国n多家地方网通合并后出现的,所以各地争夺利益的现象也很严重,经常因为这样都让消费者受害。而且这次你确实在法律上没有道理,人家虽然没提醒你,但是毕竟这一开始就是你自己的疏忽,只能劝告你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做事情一定尽量亲力亲为,这样也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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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那个租房的人搞啊。你自己不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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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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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00元是你当初欠的还是租房户欠的?如果是你欠的,这300元应由你付,500元的滞纳金是不应该付的.别理他,看他们下一步如何行动.实在不行,通过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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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交,没理由不交。当时你为什么不办拆机。你是在这2年里没得到服务,但是,你线路的占用费、交换机的使用费呢?它们可没停,一直工作着,必须清楚,你所交纳的是租用费。不按时交费就有滞纳金。另外,你可以跟当地的电信部门协商,把滞纳金降点。只是协商,别闹将,否则你一分钱也便宜不了。哥们,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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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交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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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青岛律师。我认为1、实际发生的电话费必须支付,因为你和电信的合同关系。2、上面huangcizheng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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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国网通”的一个用户(重庆渝北区),我感到他们的三差(服务态度差,技术人员的水平差,管理差),我决心明年不再用网通(因已缴了一年的网费,只好耐着用完为止)。你的欠费看来是跑不脱了,你扯不赢的,他们有霸王条款,签约时那个用户会有耐心去看那些罗索的、暗藏杀机的条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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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交,因为你根本没有被他们服务过,千万不要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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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的意见:你最好不要胡来,毕竟胳膊拗不过大腿。你也别急,办法总会有的,依我的建议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网通的协议你应好好读读,然后再说。要深思熟滤,别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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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好好查一查网通服务条款中关于话费交付的规定,据我所知,一般的规定都是欠费达××期限将被停机,需要重新开通,除了必须交清费用与滞纳金外,还要收取一定的复接费,网通总不会规定不论交费与否,永远不停机吧?找到这个条款,交可以依照条款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话费与滞纳金都应该交,超过期限的部分过错在网通,所产生的费用不必交付。如果规定真的是后者,你就倒霉了,只能照单交费了。你与网通是合同关系,这里没有道理可以讲,完全按照合约处理,到法院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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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我个人认为;你2002年把房子租了出去,而使得承租人利用了你的座机进行了消费。1,你现在先办理停机手续;不然仍续有滞纳金。2,因为你没有及时办理停机而产生了话费,责任在你,虽然你并没有实际消费上述电话费,因承租人跟你说不需要电话,因此这部分话费你应当交,尽管让你承担有些冤;在你承担以后,你享有向承租人追偿的权利。3,因电话欠费产生的滞纳金,也是机主的事,只有让你承担。4,关键一点就是,实效问题。在这一点上你要先学习掌握有关规定,包括咨询律师心里有了底,再定如何行止,千万不能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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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有效期为两年,不管谁对谁错都应该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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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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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一条是停机还是拆机。停机是暂时停止使用,还占用网通电话号码,再使用时报复机即可,每月还产生话机管理费用,这点你该知道。拆机是永久性撒去,再不使用,再使用得重新按装配号码,拆机后再不会产生费用.拆机要出示机主身分证。租屋者只能报停机,不可能办拆机手续。你要弄明300多元是话费还是停机产生的管理费,为后者你是应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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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办了停机手续吗?由于你并未确认电话已经停机。网通公司对你进行了催讨吗即提醒的法律义务?网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在发生拖欠话费后,网通公司对你必须进行提醒,我想由于某种原因没联系上你。网通公司对你进行催缴后,你没有进行付款,他应该会对你采取停机的。这300元话费是多长时间的呢?一个月、二个月的还是一、二年的?因此,你要与他们进行协商解决问题,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哦。很容易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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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是他们的失误,他们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至于多少还应由法律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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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我和你一样,只知道用这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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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 因为原本是你忘记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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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他们能拖3年,你不能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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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他们没及时通知有他们的责任,不全在你,告他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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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笔钱不应付因为对于财务方面的事情是有规律的,如在短时间内通知还可以理解但是都已经几年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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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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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交,这是网通的失误,如果打官司输了,可向租房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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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费如果一个月后还没有交,我们这里的电讯部门就会停机,那么就不会再产生费用了。如果你还要用电话,去交费时就会交滞纳金。从你的叙述看来,你是从2002年以后就再也没用电话了。现在才通知你交费,显然是超过了两年的追讨期限了,你可以不必交这笔钱了。但是,有一点,在这一时期中,网通是否采取过登报之类的公示性的追讨?那么,期限就可能没有超过两年。如网通这样做了,并能出示证据,那你这笔钱还是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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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不行就法庭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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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电话是不是 租房子的人没有给你停呢 ?租房用户自己用了呢?他在给你欠下一笔巨款你没想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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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交这是属于他们工作失误,是他们的责任,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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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付!还讲理不,再不行就跟他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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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给...其实怎么说都是网通的不对,凭什么要等到三年后才通知你啊,要是都这么做,他们还不发死了,不给不行就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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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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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这不是你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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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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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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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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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你无法提供曾经办理停机手续的证据,在法律程序上,由于你并未确认电话已经停机,所以你就应该知道电话费用的存在,即:网通公司并未以任何行为限制你的知情权,只是没有尽到提醒你的责任,可是网通公司并无对你进行提醒的法律义务,所以虽然可以认定网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但网通公司在法律上并无任何过错。事情的本质是你在应该知道电话费存在的情况下疏忽了这件事,没有尽到你按时付款的义务,网通公司有权要求你支付全部费用,你自己的疏忽只能自己承担责任,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别争了,你不占理,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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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你装机的时候与网通签的协议,有没有对你有利的地方;弄清楚他们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通知你,看看合不合理。我觉得电话费是一定要交的,滞纳金你可以争取一下。去咨询一下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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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不应该的在我们这里,电话费拖一个月就会被停机,让您无法使用。所以根本不没有您这样的麻烦事,而且,也不会问要这笔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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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滞纳金我认为是不该付的,如果你欠费了,当时他们就该通知你已经欠费,如果在指定期限内不交清楚怎么样怎么样,可是你在这三年中并不知晓此件事,一般通讯都会有事先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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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交,评什么呀.这是他们的工作失误.你也没在得到他们的服务.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