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在回龙观买了一套八十多平米的经济适用房,我现在想出手,但咨询了身边的一些朋友,有人说要等到满5年后才能卖,还有人说随时都可以卖。请问律师,国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是否现在可以卖掉?

热心网友

按北京市的规定是满5年,以取得契税的凭证,或者说取得房产证以后5年,有两个标准,业主可以自己选择,但是一般来讲,契税肯定是在房产证之前,因为你必须先交完契税才会给你颁发房产证。这两个证,比如说你享受免契税待遇了,可能没有契税完税凭证,只有房产证,这两个证无论以哪一个的时间为准,满5年以后才能卖,以市场的价格来卖这个房子,只是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如果不满5年就要卖,只能卖给相应的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 但是只能以你购买时候的价格卖.

热心网友

国家规定是5年,但私下交易的也不少,只要你有意卖,有些房产公司会给你操作的,谁放着钱不挣呢

热心网友

"必须居住5年以上才允许买卖"是对的,但“必须平价出售”没有道理,你可以根据当地的市场价定价。

热心网友

我不是律师,但和你一样买了经济适用房。是必须居住5年以上才允许买卖,而且必须平价出售,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你是房主就可以根据当地的均价定价,你多少钱一平米买的就得多少钱卖!(合同上有)。就是这样。你要是急,不如先租出去。